我市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邵杰)5月10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委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王百营介绍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工作安排和组织领导。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五个推动”。即: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彰显法治力量,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全面筑牢法治根基,实现常治长效;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体现便民惠民;推动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队伍管理切实加强,确保素质过硬;推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严肃法治责任落实,持续正风肃纪。
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专项整治工作聚焦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一是“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二是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三是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四是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五是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查纠整改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查纠整改阶段分为线索收集、线索核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以及督察指导等环节。
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依法治市委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组织落实中央、省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协调推动各县(市)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在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察指导专项整治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综合协调、公安整治、交通整治、执纪监督、督察指导5个专班,全方位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会上,市委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王百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政委李晶岩,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苏国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