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解结案促和谐 化解矛盾暖人心 全媒体记者 李雪 通讯员 牛敬良 |
“你们为了解决我们之间的劳动争议,费了不少心,有时连午饭都吃不上,真不知道该怎么谢你们!”近日在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宋某、李某等30名劳动者从法官手中接过调解书后感动地说。
2021年,多名劳动者因四平某公司拖欠经济补偿金与该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该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劳动者一方胜诉,该公司以一审认定的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节点有误为由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经济补偿金等系列纠纷错综复杂。如何既能保障民生,又能助企纾困成为四平中院审判工作的重点。民四庭法官经过认真梳理和分析,认为该系列案件所涉的30名劳动者靠工资维持生计,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会激化矛盾。在厘清涉案事实并明确法律关系后,法官们分工协作,以背对背方式调解,缩小争议差距,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让双方都能有个满意的结果。
调查中,法官就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等问题与公司方律师反复沟通,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在其诉请范围内得到支持。又通过劳动者方的法律援助律师与劳动者代表进行沟通,促成劳动者与公司方达成调解意向,双方的对立情绪得到逐步缓解。
调解当日,双方当事人悉数来到法庭,准备签订调解协议。但公司方律师突然表示公司股东意见发生改变,调解协议内容须进行修改。30名劳动者对此产生了不安情绪。法官当即通过公司方律师联系到公司负责人进行进一步沟通。经过1个多小时的紧急协商,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至此,经过7轮调解、3次修改调解协议、共计40余万元的系列劳动纠纷案件,在法官们的不懈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
涉民生案件的妥善解决,不仅化解了社会矛盾,也消除了信访隐患。过程虽有颇多周折,但双方都认可的结果让法官们深感欣慰。“简单判决很容易,但矛盾并不一定能彻底解决。调解结案,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提升了双方当事人满意度,也是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民四庭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