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 编号:(2023)001号 |
吉林省四平一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请你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申请办理更正登记。逾期未申请办理的,我机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错误事项进行更正登记。
更正内容如下:将四平市房权证四字第040426号,坐落于铁西区仁兴街中央西路105号,吉林省四平一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附建式地下(室)面积为1177.57平方米的人防工事归国家所有。
申请人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交了下列材料(2018)吉0302民初454号民事判决书、(2019)吉03民终222号民事判决书、(2019)吉民申2347号民事裁定书以及(2020)吉0302执206号结案通知书、执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等。
联系地址: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平市铁西区公园北路937号)
联系电话:闫明雷 3230278
登记机构: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1日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