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2日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平市反馈督察情况

《四平日报》(2023年1月12日) 01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孙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2022年9月7日至26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四平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3年1月11日,督察组向四平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副组长顾恩大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郭灵计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斌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四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督察指出,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及群众期盼相比,一些领域和地区生态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督察要求,四平市委、市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大辽河流域治理力度,加强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黑土地保护,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工业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大群众环境信访问题查处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有效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郭灵计代表四平市委、市政府对督察组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客观、深入,提出的意见中肯、精准、指导性强,为我们精准施治、靶向发力提供了重要遵循,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逐一对照、一项一项坚决整改到位。

郭灵计表示,四平市委、市政府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反馈问题,确保四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扛牢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清仓见底,以群众满意检验整改成效;深化成果运用,坚决做到标本兼治,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全面迈上系统化、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四平市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拓展生态治理成果,坚决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