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


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

《四平日报》(2022年12月1日) 03版

《四平市农田水网条例》已由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通过,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并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