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


提高政治站位 扎实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平

《四平日报》(2022年12月1日) 03版

今年是全面启动统计“八五”普法的重要一年。四平市统计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吉林省统计局和四平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全面实施“三三九一”战略,组织统计普法宣传,强化“双随机”统计执法,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汲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前进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统计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统全过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向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从思想认识上夯实法治思想基础,切实扛起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多次派员赴市委党校宣讲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巩固提高依法治统成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持续推进依法诚信统计,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为四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按照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锚定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法治宣传的时间、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和完善统计普法宣传制度,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领导干部知底线,统计人员明职责,调查对象晓义务。坚持将普法宣传作为统计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持之以恒加以推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统计、诚信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坚持把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与统计调查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大力开展行之有效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把功夫做在日常,在潜移默化中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增进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增强各类统计工作主体尊法守法、自觉抵制统计造假的意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统计法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精准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真实准确地报送统计资料。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起诚信法治的意识高墙,共同构建起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积极唱响统计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

着力服务大局,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统计作为党委政府“参谋部”、社会公众“信息窗”的职能作用,加强统计数据开发利用,提高统计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积极贡献统计智慧、提供统计保障。不断提高经济运行监测能力,围绕“八大产业”升级、民营经济发展、开放合作、粮食安全、民生改善等方面情况,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加强经济形势研判。抓好“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规范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各项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趋势的统计数据资料,准确把脉经济社会运行趋势,紧盯“三个争先晋位”,提供更加科学、精准、及时的统计服务。采取即报即送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全面解读数据,用“第一速度”为党政领导提供《统计专报》,为市委、市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支撑,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党的二十大立足新时代新征程的历史方位,全面部署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深刻认识力量源于团结、事业成于奋斗,以更高水平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升统计站位新高度,落实统计监督新要求,抢抓统计变革新机遇,发挥统计服务新优势,激发统计队伍新动能,筑牢统计治理新基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四平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