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社保局就个体人员可以缓缴 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政策答记者问 全媒体记者 刘爽 |
近日,市社保局发布了全新的《个体人员可以缓缴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公告,为了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政策,记者来到了市社保经办大厅,联系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科孙亚廷科长,为大家带来了更加详实的个体人员缓缴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政策解读。
记者:孙科长您好,请您为大家讲讲最新出台的缓缴政策。
孙亚廷:好的。按照《关于印发〈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6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体参保人员可以缓缴2022年养老保险费,同时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时间可相应顺延。
记者:那么个体参保人员具体指的是哪些人呢?
孙亚廷:指的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解除关系人员、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记者:如何办理缓缴业务呢?
孙亚廷: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在2023年底前补缴,本人无需提出申请。
记者:大家最关心的就是2023年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时,缴费金额是否有变化?
孙亚廷:这点大家可以放心。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补缴2022年缴费的,仍然按照2022年现有的缴费档次执行,各缴费档次金额不变。如果在2023年7月1日后补缴2022年保费的,缴费档次将按2023年标准执行。
记者:2022年没缴费,2023年补缴的,社保补贴还能申请吗?
孙亚廷:缓缴2022年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符合申请社保补贴条件的,补贴申领时间相应顺延至2023年。
孙亚廷科长还特别提醒广大个体缴费人员:2022年已缴费的符合申报社保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在2022年申报社保补贴;2022年缓缴人员符合申报社保补贴条件的,请在2022年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2023年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可以申报2022年度符合条件月份的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