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是廉政教育实现的重要保障 燕永吉 |
廉政教育是我国惩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也是预防腐败现象产生的第一道防线。其中,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是廉政建设的根本,也是廉政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中,既要考虑到一般性制度机制的共性,又要考虑其自身的特殊性,探索出一条与我国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
健全廉政制度体系 为廉政教育增添助力
廉政制度就是体现廉政要求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职业要求和内部纪律等制度规范的总和。廉政教育自身对腐败的预防作用,最终需要一系列廉政制度来支持和保证。通过建立健全规范、系统的廉政规章制度,完善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因此,要把廉政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抓住最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要不断推进廉政建设的法制化进程,建立完善的有关反腐败的法律法规。
加强教育创新
推进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建设
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和变化,反腐倡廉的形势和任务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这在客观上要求廉政教育必须与时俱进,在借鉴中不断发展,在继承中力求创新。一是创新廉政教育理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丰富廉政教育理论成果,努力做到廉政教育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廉政教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廉政教育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廉政教育的实践。二是创新教育理念。面对新形势下廉政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党风廉政教育必须从思想观念上、工作思路上以变应变,在教育实践中勇于探索,务实创新。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吸取新的理论知识,借鉴新的实践经验,能动地把握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的新动态,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发挥教育对廉政观念的引导、对从政行为的警醒和对廉政氛围的塑造功能。三是创新教育内容。廉政教育必须根据反腐倡廉形势的发展,不断创新教育内容,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系统安排和重点选择廉政教育的内容,充分发挥其晓之以理的力量和作用。教育者要根据特定知识体系和教育对象的状况,对教育内容有计划地安排和选择。四是创新教育方法。其一,要坚持传统有效的廉政教育形式。群众性自我教育、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和主要负责人讲党课等这些被实践证明了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在新形势下对廉政意识的形成仍具有积极的作用,我们要坚持运用。同时,还要结合教育对象的个人特点和具体实际,赋予传统教育方法以新的时代内涵,使优良的传统教育方法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其二,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近些年来,各地不断探索并总结出了许多廉政教育的成功经验,对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要及时进行筛选、提炼和总结归纳,使之成为通用的教育方法。其三,要借鉴科学先进的手段。党风廉政教育要及时自觉引进现代化的科技手段,采取直观生动、为人们喜闻乐见、覆盖面广的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廉政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并要坚持常抓不懈,以达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和效果。
建立评价机制
推动廉政教育的深入开展
廉政教育的实现离不开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它是实现廉政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廉政教育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关于廉洁和腐败的基本态度及其改变程度、对于腐败危害的认知程度、对于反腐败工作的支持意愿、采取廉洁行动的意愿和决心等。廉政教育的评价就要针对这些方面,经过科学的抽样调查和长期的、连续的调查比较,对廉政教育的效果得出一个比较准确的判断。
建立廉政教育评价机制,应该把服务取向、社会取向、公益取向作为基本的价值取向,形成一个完整科学的评价管理体系,具体包括廉政教育绩效目标、廉政教育绩效程序、廉政教育绩效规则和廉政教育绩效考核指标评价系统等方面。
(作者单位系中共四平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