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1日


建设好农村“生活服务圈”

《四平日报》(2022年8月11日) 01版

李昌禹

推进邮政、电信等公共事业服务进村入户,加快推进入户道路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开设便民服务点……不久前,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圈”建设,并从10个方面梳理了村级综合服务特别是公共服务的基本内容、保障水平和供给方式,为有序扩大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提供了“路线图”。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村为民服务中心作为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阵地建设好,完善充实服务事项,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增强为民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综合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服务标准和水平也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国农村综合服务机构和设施达40.4万个,覆盖率达79.5%。从快递进村、光纤入户,到厕所革命、垃圾集中清运处理……越来越舒适便捷的农村“生活服务圈”,已成为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支撑。

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让亿万农民生活得更美好。建设农村“生活服务圈”,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农民群众是重要参与者和受益者,对于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服务怎样布局、文化活动怎样开展、健身设施怎样建设等,感受最直接,期待也很清晰,应把他们的参与度高不高、满不满意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近年来,一些地区健全村民议事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在改进公共服务的同时,也让农民满意,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建设农村“生活服务圈”,应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城乡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