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落实林长制 推动实现“林长治” 伊通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多措并举推进林长制工作 |
本报讯(通讯员 伊萱)近年来,伊通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林长制有关安排部署,高位推动,成立林长制专班,认真推行林长制,让林长制在伊通大地播下希望的种子,全面推动实现“林长治”。
建立林长组织,压实责任落实。成立林长办公室,准确把握“林长制”工作重点,确立方案、完善制度、建立组织、订立机制、强化宣传、保障林长制有效运转。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确立总林长2人,副总林长2人,区域林长16人,设立乡级林长38人,乡级副林长24人,村级林长209人,网格长368人,警长70人。设立乡级林长办公室24个。推动形成总林长负总责、区域林长抓推动、乡级林长抓督促、村级林长抓落实、网格长抓关键的工作格局。
强化管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伊通林业局积极制定《伊通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县级林长制组织架构和《伊通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林长制七项制度》等,明确各级林长巡林工作要求及林长工作职责,严格规范林长制工作管理,完善了全县网格长区域划分并完善聘任程序,进一步推动林长制工作有据可依、科学规范、长效落实。2021年以来,陆续设立林长制公示牌213块,县级2块,乡镇级24块,村级187块。
持续推行“林长制+”联动模式,加强自治管理。为持续加强自治管理、源头管理,有力地推动林长制各项目标责任落实,伊通林业局加强部门联动,相继订立了“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开展了“林长+检察长”协调工作,履行了公益诉讼案件的听证程序。在此基础上,又创新建立了“林长+法院院长”的协调机制,并进行了多次行政强制执行诉前调解。
伊通林业局将强化执法力度,对毁林复耕、乱砍盗伐等破坏森林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同时,要积极探索林业产业项目和林下经营项目,助力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造福于民的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