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 第三次会议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邵杰)7月29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少华,副主任姚令军、李秀云、陶立春、刘光辉、郭晶,秘书长陈立英及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有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明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国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光辉、郭晶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四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平市社会信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四平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四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提请和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四平市市区共享单车管理条例(草案)》《四平市城市供热条例(草案)》和《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会议分组审议了《四平市市区共享单车管理条例(草案)》《四平市城市供热条例(草案)》和《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并通报了分组审议情况。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平市城市供热条例》和《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娄少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王彦东、葛越峰作了表态发言,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