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深入进行土地改革 抗战胜利后双辽根据地的建设和作用 王福山 |
双辽全境解放后,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双辽境内彻底结束,封建地主阶级从此失去了政治靠山和武装力量的保护,在根本上为土地改革扫清了障碍。广大翻身农民在各级党组织和民主政权的领导下,在农会组织的直接参与支持下,按照党中央1946年的“五四指示”和1947年9月中共中央工委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以及辽北省委的部署和要求,进行了深入、彻底的土地改革,本着“耕者有其田”的精神,按照当地土改政策将地主、富农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分给了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截止到1948年初,全县14261农户6.5万农村人口,分到土地7.2万垧,占耕地面积的65.5%。房子1.18万间,牲畜2534头,大车964辆,粮食369.5吨,衣服9.4万余件,布匹39.1万余尺,首饰有金9.2万余钱,银12.5万余两,银圆1万多元,分浮物1千万余元(东北币),分粮食2.6万石。在清理地主财产时还收缴枪支410支、各种子弹1.1万余发。截止1948年2月,全县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极大地激发了翻身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飞跃式发展。在为部分开展土改的1947年,全县粮食产量比历史上最好年份增加了10%。194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为6.13万吨,比1947年增产133.3%。在土改过程中,县委提拔任用县区机关干部60人,培养非党积极分子5000人。
在土改期间,工作在双辽的陶铸、郭峰等同志参与领导了双辽土改工作试点,对双辽土改工作专门做过多次批示,专门写过指示信。对工作中存在的急于求成“左”的倾向、斗争精神不强的右的倾向以及基础工作不扎实、土地和浮财分配不公等现象,及时提出了纠正意见,确保了轰轰烈烈的双辽土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并为全省其他地方土改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有益经验。
(三)发展经济
双辽县全境解放后,各级人民政府,抓住社会局势基本稳定的大好机遇,拿出很大精力投入到恢复和发展经济上,实施了各种鼓励措施,焕发了全县人民发展生产、繁荣市场的积极性。
双辽县委、县政府,按照东北局发出《关于1947年财经工作方针与任务的指示》,积极落实辽北省委、省政府对经济发展要在政策上给予优惠的要求。在支持和鼓励经济发展上实施了优惠政策。如,超过常年产量部分免征公粮;种植棉、麻的耕地免征公粮;1948年发放农贷款1亿元(旧币),农贷粮1000吨;号召和组织部队、机关、学校等非生产单位,无偿帮助农民春耕、夏锄、秋收。县委、县政府成立春耕运动委员会,专门为农民群众解决春耕中缺耕畜、大车、犁铧、种子等具体困难。组织大批干部下乡,引导农民实行“插犋换工和互相代耕”等生产互助方式,在实行插犋换工中坚持“忙工还忙工,闲工还闲工,人吃马喂合理负担”的原则。提倡在自愿结合、适当搭配的前提下组织互助组。这些措施,都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县委、县政府积极帮助工商业户恢复、发展生产、经营。到1947年下半年,全县皮革、烧锅、车马具等1324家中小型加工企业不仅全部开张,而且收入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如玻璃制品厂、三合铧炉、万新铁工厂、化民铁工厂、洪大铁工厂等开张后很快效益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亚东石印局印刷技术在为当时全国一流,在平齐线铁路和郑大线铁路沿线很有名气;双辽境内多个制酒厂产品深受蒙汉群众欢迎。当时,许多外地工业家来双辽发展工业,如梨树人谢东凡建的亚东石印局,沈阳人贺远山开的万源栈烧锅,沈阳人张福在郑家屯开办的聚金长铧炉。 面对金融市场极为混乱,币制繁多,多元并存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多种主动出击的措施,将日伪币逐出流通市场,对其他货币限期回收,成功地开展了反假钞斗争,稳定了本地货币市场。为打破国民党的经济封锁,保障军需民用,繁荣商业贸易,建立了贸易机构,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活跃内外商品交易,组织各种合作社,建立乡村集市,调剂城乡物资。从而活跃了地方贸易交流和商贸经济。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控制物价上涨。在全国物价飞涨的形势下,双辽实现了物价基本稳定。(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