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举行《四平市爱国卫生条例(修改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
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拟召开《四平市爱国卫生条例(修改稿)》立法听证会,现就有关立法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四平市爱国卫生条例(修改稿)》中规定的相关部门职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环境卫生治理与保护、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法律责任等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构成
1.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员25名,由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专家学者、机关及社会组织参加人员组成。其中群众1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企业2家、专家学者2名、机关及社会组织参加人员8名。
2.本次听证会另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人;设记者席,新闻媒体2家。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产生方式
1.听证会参加人员通过自愿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市卫健委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公开随机选取产生。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机关及社会组织参加人员由市卫健委邀请。
3.旁听人员通过自愿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4.新闻媒体按报名顺序并兼顾各类不同媒体的原则选取产生。
四、报名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态度,能如实反映意见;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并允许向社会公开与听证会有关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自2022年7月28日起至2022年8月8日止。
2.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的人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需将《立法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电子版,及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新闻媒体通过联系电话报名。《立法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请到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
3.联系电话:0434-3266216
电子邮箱:jlspawb@163.com。
六、公示时间
听证会召开7日前,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通过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听证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及有关人员名单。
特此公告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