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4日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和谐版
伊通营城子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四平日报》(2022年7月4日) 02版

本报讯(通讯员 段旭)为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以非诉讼方式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的良好社会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和谐版。

加强基础,完善设施。在试点村村部设置驻村法官工作室,在村部门口悬挂无讼试点村牌匾,法官工作室张贴“3+1+N”联调工作模式图和无讼村联调职责分工流程图。驻村法官发挥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作用,开展调解指导、法律咨询、纠纷化解、巡回审判、司法确认作用,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加强排查,消除隐患。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合矛盾排查机制,对试点村开展拉网式矛盾排查,逐户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排查出矛盾隐患。驻村法官与基层组织定期联合摸排走访,针对纠纷类型形成个性化化解预案,按矛盾激烈程度实行“黄、橙、红”分级处理,“黄码纠纷”远程指导调、“橙码纠纷”赶赴现场调、“红码纠纷”前往法庭调,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截至目前,对红塔村试点村446户,2238人逐户逐人进行矛盾排查,共排查出矛盾隐患15件,通过司法解答、诉前联动调解全部化解。

强化对接,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五老”调解员、乡贤调解员、志愿调解员作用,通过上门宣传、就地化解、情感说服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少讼、无讼落到实处。对于比较大的矛盾纠纷,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和综合治理优势,扎实推进矛盾诉前解决和非诉讼解决。属于土地边界、确权等纠纷由村委会处理,法院提供法律服务。治安类案件由公安派出所负责调处,法院提供法律帮助。对土地、邻里、家事等纠纷由司法所负责调处。法院提供法律支持。法庭负责指导和最终调解纠纷和化解矛盾,并由综治中心负责协调调度。对分流案件由承办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复杂案件不能按期办结的,由各部门集体研究化解方案,要求件件有过程,件件有结果。

多元解纷,联合化解。加强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网格员的对接,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按照“3+1+N”模式即“政法委员+驻村民警+驻村辅警+驻村法官+调解员”模式,组成矛盾纠纷化解综合团队。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三方参与,达到1+1+1>3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