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珠,女,汉族,1960年5月生人,四平市酿造厂职工。
1985年8月30日8时许, 6岁的小女孩于某某正在四平市铁东区五马路南二纬路之间的坡路上玩耍(四平市酿造厂门前)。一辆装满沙子的四轮拖拉机因刹车失灵,沿坡往下滑,即将撞上小女孩于某某。见此情景,黄桂珠奋不顾身冲上去将小女孩推到一边,小女孩得救了,黄桂珠来不及躲闪被撞伤,造成右臂肌肉腱断裂。1996年9月被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七级伤残。2003年被授予吉林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