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朱 隽 |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让农村具备更好生产生活条件,不仅宜居宜业而且更加美丽
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让乡村建设行动扎实稳妥推进,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久前,中办国办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乡村建设建什么、怎么建、建成什么样,对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调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到2021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再到《方案》明确了乡村建设行动的任务书、路线图,一系列部署安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乡村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传递出我国重农强农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心。
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让亿万农民生活得更美好。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既要让乡亲们的“钱袋子”越来越鼓,也要让村庄越来越美。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各地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我们要按照《方案》部署,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让农村具备更好生产生活条件,不仅宜居宜业而且更加美丽。
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多想想、多问问农民满意不满意。经过多年的发展,乡亲们对于乡村规划怎么设计、乡村产业怎么发展、文明乡风怎么培育等,有了越来越明确的需求。(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