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法治照亮社会公平正义 范丽东 |
专题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负十四亿》列举了政法机关、医疗、金融等领域里人员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触目惊心。虽然他们分属不同领域,但拥有一个共同的致命缺点,那就是理想信念丧失,目无法律,大肆敛财,铤而走险,最终都锒铛入狱,成为永远钉在耻辱柱上的人民罪人。中国自古以来流传至今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经典之语,说明了规矩、纪律、法律的重要性,以及触犯这些所带来的必然后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超越了法律底线的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贷。
法律就是上升到法定条文层面的规矩,它规范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法治就是依据法律的治理,从法律形式和实质内容两个方面去治理。良法善治是一个国家治理中的理想状态,它使一个国家和社会既井然有序、快速高效,又充满生机活力、祥和安宁。因此,用法治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历来都是文明社会的必修课。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多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法治”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谏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法治”第一次出现在我国古代文字记载之中。它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强调依法治国、法律至上的本质属性。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古往今来的历史充分证明,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我国对法治社会的美好愿景,也是我们追求的法治目标。
如何让法治之光照亮社会公平正义?笔者认为需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从国家层面上要科学立法。要树立法律至上的价值理念,健全法律体系,完善法律程序,在法律架构上下功夫,避免某些领域或者实施过程中的法律空白,避免让不法者钻了法律的空子、有利可图、肆意妄为。二是从政府层面上要严格执法。要规范依法执政,明确公权力的性质和定位、职责所在,厘清模糊区域,绝不能混淆公私界限,避免公权私用对社会公平正义所造成的不堪设想的损害,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三是从执法机关层面来说要公正司法。公检法这些政法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执法司法力量,行使的是国家权力,服务的是人民群众,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中发挥着特殊的重要作用。奉法者如果不秉公执法,是对社会公平正义最大的伤害和摧毁。因此,奉法者更要率先垂范做守法的榜样,带头做维护法律权威的先进者,让公平正义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绝不能知法犯法,视法律为一纸空文,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胡作非为、自掘坟墓。四是从个人层面来说要全民守法。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全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具备并成熟起来,要做懂法、遵法、守法、护法的公民。要保持与时俱进的学习状态,不断跟进法律的完善过程,促进法律意识入脑入心,用法律促成自律的巩固,管住自己不该膨胀的私欲和贪心,管住自己不该有的不当行为和做法,自觉做守法纪、重品行、善作为的文明守法公民。人人守法,才能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麻烦,人人才能受益于其中,才可能有安全感、存在感和幸福感而言。否则,就是一句无法兑现的空话。
(作者单位系中共四平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