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编 四平党组织在抗日战争时期 (1931年9月—194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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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
(3)督促警务局要尽快彻底搜查或逮捕李富林和裴录。利用密探住在李富林住宅附近,侦察其家属和磐石中心县委的往来联系。
(4)要秘密联络驻伊通街骑兵十三团军官对富力钧、早稻田中尉暗中侦察。
(5)督促警务局特务股股长菊池暗中侦察赫尔苏警察署警士李树林(共青团伊通街警察支部团员)。
(6)要侦察从前被怀疑为党团员的人和这一次(指振兴饭庄被告者)被检查者的关系。
2.公主岭地区警务统制委员会委员长暗中侦察益民日语学校与杨永霖有联系的人的活动情况。
3.四平街地区警务统制委员会委员长督促赫尔苏警察署对裴录进行侦察与逮捕。
4.磐石地区警务统制委员会委员长要和伊通地区警务统制委员会密切配合,对党团磐石中心县委的组织机构进行充分调查掌握。
5.吉林省公署警务厅特务科长要进一步查明曹国安的动向,查明“团长委任状”,曹仁与王作文的关系。
日伪警务统治机关经过4个多月的刑讯、侦察,特别是收买了磐石中心县委组织干事宋兆臣作为密报之后,获得了中共磐石中心县委组织体系的全部情况,确定了“治安肃正”的地区和对象。
1936年11月27日,日伪调集各地区的警务统制机关和治安中队151人在伪新京警务统制委员会和新京宪兵司令总部的指挥下,在伊通地区进行规模空前的大逮捕。共逮捕党员及抗日群众29人,连同以前逮捕的,共计35人。敌人对他们施以酷刑审讯之后,按所谓《暂时惩治叛徒法》予以严重处置(死刑)18人,于1937年1月20日下午于伪新京南岭练兵场,在日本宪兵队监视下全部枪杀[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历次大惨案》,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84页。]。
不仅如此,日伪还将伊通县第三区杂木沟及头道沟山间散居的6户人家及县委负责人陈文彬隐蔽的房屋全部烧毁,老爷岭西南宋奎山中复地山寨和二道沟及杂木沟之间的3间房屋也一同烧毁[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历次大惨案》,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85页。]。
从1936年7月至1937年初,伊通县的党组织和党领导的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多次遭到破坏,党员和骨干相继牺牲。日伪军在伊通实行大搜捕后,磐石游击队于1936年末转移到磐石境内。
1937年1月2日,游击队在六区碱草沟受到吉昌镇伪军的“讨伐”,游击队突围时,班长李植牺牲。
1月4日,游击队转战砖庙子附近,被伪磐石治安队获悉,出动“讨伐”。这是一场敌众我寡的殊死战斗,游击队一边战斗一边撤退,敌人紧追不舍。在战斗中,1号队员、2号队员、4号队员和寇子营相继牺牲,指导员李克隆颈部负伤,至傍晚方摆脱敌人,回到碱场子北山游击队地堡,大家是精疲力竭,默默无语,深切地怀念牺牲的战友。连日来,朴永凤、张显志的被捕,李植等5人的牺牲,使队长马青山急火攻心,突然病倒,高烧昏迷。由于敌人封锁,医官被捕,大家只能眼看着马青山病死在游击队的地堡里。
马青山病逝后,指导员李克隆伤口未愈,根据当时险恶的斗争环境,游击队决定返回伊通,同县委取得联系再决定今后的动向,游击队在伊通头道沟一带找到了县委,向陈文彬、孙继来、宋明植汇报了游击队在磐石的不幸遭遇,县委当即决定:游击队今后不能单独活动了,和县委在一起打游击。指定赵科长为游击队代理队长,李克隆仍为指导员,队员有刘西法、金顺华、金宝玉、刘书林、小山东、老赵头和吴老疙瘩9人。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