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铁西法院少年法庭走进迎宾街小学开展普法宣传 |
本报讯(记者 宋亚光)为了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铁西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走进铁西区迎宾街小学开展“少审同行 共护未来”活动。
活动现场,为了激发学生们的参与热情,拉进法官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少年法庭法官徐进化身教师,为学生们准备了充分的法律考题。
“小朋友们,你们知道年龄多大是未成年人吗?”提出问题后,学生们纷纷回答,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
徐进法官讲到:“在座的同学都是不满18岁的,而且大家应该还是不满14周岁的孩子。那是不是有些同学会不以为然,犯罪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同学们,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因为你们很快就会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少年法庭法官还结合多年办案工作经验,聚焦校园欺凌、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校园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事例,讲解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用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了宣传效果。同学们听得全神贯注,积极互动,此次宣讲赢得了师生们一致肯定和好评。
授课结束后,铁西法院还为同学们送来了100余件学习用品,鼓励同学们好好学习、茁壮成长。同时,徐进法官留下联系电话,方便老师同学们随时咨询。
活动对同学们从小养成相信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