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通报 |
年初以来,市人社、住建部门对全市工程项目进行了多次检查,要求各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各项制度,但部分工程项目不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导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为督促各工程项目推进制度落实,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的社会监督,现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名单向社会通报。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两项制度均未落实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长春市百年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林州中天建设有限公司
四平市粟旺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俊达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制度未落实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四平市新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开设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四平市新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平市兴伟建筑有限公司
吉林省阳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合众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未规范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四平市兴东建设有限公司
吉林省粮建建设有限公司
吉林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平市万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龙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平市诚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鑫恒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旭安建筑有限公司
吉林省智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平市金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平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