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落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我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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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徐亮
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攻坚之年取得更大成就,巩固“消地联合”监管机制,精准防控重大危险源各类安全风险,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结合四平实际,我市深入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9月26日,吉林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交叉互检组到我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此次检查采用循环交叉方式,安全专项检查督导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题反馈等方式进行。企业自查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评价,安全专项检查督导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线下检查全覆盖和线上录入全覆盖。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线下检查情况进行数据录入,实行闭环管理。
检查组先后深入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宏远气体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分别采取座谈了解、资料检查、现场核验等方式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指导。
“这次重大危险源互查是开展的第二阶段互检互查,是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具有深远意义。从自查到督查以及接下来的整改对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都会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对此次重大危险源的互查,企业的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成效再一次凸显。”省危化专家蔡国富说。
检查组指出,企业的平稳发展与应急管理执法部门的辛勤工作密切相关,下一步仍需继续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的监督工作,做到常督促、常提醒。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急管理执法干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主动靠前,以高标准保民生,以严执法促发展。各相关企业要真正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好分级分类管控,不断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当天,接受安全专项检查督导的两家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要求,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开展自查。对辨识出的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都逐一自查,依据扣分说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扣除相应分值,分别得出每一处重大危险源得分,确定风险等级,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整改。
“这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对企业安全生产是一次极大提升,提升企业自身安全检查的能力,通过工业、设计以及现场我们进一步落实,把这次检查项目逐一汇总,以‘五落实’为切入点,积极打造企业安全发展共识‘同心圆’。”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部部长李勇说。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毕映远说,新《安全生产法》首次从法律层面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表明了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这就要求企业“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切实提高安全引领力。企业领导要深入基层,组织对安全风险进行排查梳理。要研究管控举措,做到对重大风险心中有数,要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全体员工树立安全榜样。
我市应急管理部门对未开展自查的和检查新发现问题隐患的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实施相应的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整改计划与实际不符、未按照整改计划时限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我市应急管理部门将此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作为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的重要措施, 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组织实施,以安全专项检查督导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不断提升重大风险防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要求,做好联合会商、联合检查 督导、信息共享、应急联动、联合培训宣传等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