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


关于认定四平市 名优教师的决定

《四平日报》(2021年9月8日) 06版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学校):

为全面提升全市广大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培养造就一批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崇德修身、潜心教书育人,实现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按照《关于印发<四平市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教工组发〔2021〕3号)要求,经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逐级推荐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四平市教育局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四平市教育局党组研究通过并公示后,中共四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认定刘梅等15名同志为“四平市名师”、范昌琪等15名同志为“四平市学科带头人”、牟继红等50名同志为“四平市标兵班主任”。

希望被认定的优秀教师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履职尽责、发扬成绩,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为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全市广大教师要以名优教师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党爱国、忠于人民、服务社会,以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为己任的崇高思想;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甘于奉献的高尚品质;学习他们任劳任怨、团结共进、开拓创新、力争上游的精神风貌。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奋力书写新时代四平教育改革发展新篇章,为实现四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请各地、各相关部门、各单位(学校)严格按照《四平市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名优教师,并做好相关制度保障工作。

中共四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