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


我市四部门共同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四平日报》(2021年8月27日) 03版

本报讯(记者 刘莉)8月24日,四平市药品监管协作签约仪式举行。此次签约仪式由市政府牵头、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平检查分局主办,分别与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平市公安局、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完成签约。

签约仪式上,四平检查分局领导就《四平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联合协作监管框架协议》《关于打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关于强化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框架协议》作了起草说明。

《四平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联合协作监管框架协议》是在新一轮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为确保药品监管领域的无缝衔接,四平检查分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监管领域的信息互通、形势研判、案件会商、执法联动、宣传联动等方面探索的有益尝试,必将推动四平市药品监管水平迈上新台阶。《关于打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协作框架协议》是由四平检查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三方协作的框架协议。它的起草既是创新,又是传承。强化行刑衔接,联合执法,共同办案是市监、药监和公安部门合作的优良传统,这次三方共同协商形成的框架协议,是强化药品监管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密切药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合作,有利于深入推进联合执法、重大专项整治、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精准的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关于强化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框架协议》是四平检查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三方共同协商形成的三方协议,此协议的签订,将深入推进药品监管领域在公益诉讼、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监督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法治惩戒”的利剑作用,将更加精准地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三个签约仪式落地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还将分别在四平检查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设立联动执法办公室和执法协作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市检察院公益诉讼科、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分局、四平检查分局负责药品流通分管人员组成,强化日常工作的交流会商,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在行刑衔接、信息通报、检察监督、法律法规交流培训等方面促进公安、检察机关和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职。

此次签约标志着我市药品监管从分段管理、各自为政、单打独斗,向联合执法、资源互补、共同打击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转变,必将为全市群众用药安全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