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知情意行中习得自觉 本报特约评论员 魏敬东 |
价值观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主观认知和价值判断,是对自身行为是否有意义、有作用,是否值得的衡量标尺,更是是否继续这种行为的动力源泉。说到底,价值观就是一种认知、判断和选择,它直接决定着行为方向。
人类社会有多长,价值观的发展历程就有多长。人类的价值观因时代、社会、民族、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其中也有人类共性的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诸多价值观中的一种,“社会主义”代表此种价值观的属性和特征,“核心”则限定此种价值观的内涵和范围。真正的文明,一定是基于海纳百川的博大胸襟,一定是保持谦虚学习的健康心态,一定是在具备足够定力和自信的基础上吐故纳新、创新创造,一定是在言行上始终保持一致,追求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体现我国价值追求的、决定我国前进方向的价值观念,同时它也是融汇贯通了古今中外人类文明精髓的价值观念,它成为中华文化软实力的魂魄所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了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内容,宣示了我们正在建设的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正在打造的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社会,我们正在培育的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公民。价值观的精炼性、时代性、民族性和人类性特征,决定了价值观是一种精神信念,是内心自觉遵从的道德律令,是面临大是大非等关键问题时的冷静理性抉择。正如我们党提出的“共同富裕”“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的价值理念一样,它们都是“富强”这一核心价值的具体化、阶段化的体现。它们指引着我国全力摆脱绝对贫困,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这12个词,每一个都具有丰富的内涵和特点,它们凝聚起中国人民的精神力量。正是这种无处不在的精神力量,迅速改变着中国曾经落后的面貌,并以中华民族勤劳、坚韧、顽强、齐心协力的优秀品质,创造着中国的今天和未来,更为世界和平、发展和团结贡献着一份力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践行,难点绝不在于字面和意义上的理解,12个词通俗易懂,妇孺皆知。难就难在人们对它们是发自内心的自觉相信、认同、传承、运用、落实和坚守;难就难在对待公与私、义与利、群与己等敏感问题上,也能自觉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自警自省,知行合一,言行一致;难就难在有外来强劲思潮涌入时,不夜郎自大,不妄自菲薄,有勇有谋,拥有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的鉴别力,做到内心有定力,思想不动摇。理论只有与实践密切结合,解决实际生活中的诸多问题矛盾,才能称得上是好理论、有价值的理论。不能落实的理论,其意义和作用就会大打折扣。所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找准切入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被动灌输变成人们的主动认同、自觉遵守,最终形成人们无意识的自觉行为习惯,因此,需要在知情意行等方面下点真功夫。知,就是认知、观念;情,就是情感、情绪;意,就是思维方式;行,就是行为表现。知情意行,是人们接受一种观念的逐渐深入的过程,是符合人们认知规律的行为过程。只有在认知上准确理解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一个理念的涵义,在情感上自觉认同,在意念上让它们深深扎根,才能在行动上主动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