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四平市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通知 |
2021年7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四平市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会后,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根据有关上位法规定,修改形成了《四平市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信函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1719号
邮编:136000
电子邮箱:sprdfgw@163.com
收件人:四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