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5)四仲字第8号 |
公主岭市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了申请人吉林省中豪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一案。经无法向你进行正常的有效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送达材料如下:四平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书一份、四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一份、四平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一份、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一份、四平仲裁委员会告知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四平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员通知书一份、四平仲裁委员会出庭通知书一份。
请被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仲裁委员会领取送达材料,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本委将定于2025年8月11日(自公告发布满30日后,预留15日答辩期)上午9:00在四平仲裁委员会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被申请人未按期提交答辩或参加庭审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
联系电话:0434-3657073
特此公告。
四平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